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
时间:2023-03-25 09:42:07 3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如下规定:

1、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住院期间。

5、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部门确认可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6、工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

1、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二、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浙江省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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