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交和出示的材料:婴儿父母其中一方书面申请书。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婴儿已办入户,需另增加婴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婴儿父、母亲其中一方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户口薄及接生单位住院病历中的姓名、号码一致)。
如何办理出生证明及有哪些材料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医院出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
1、双方户口本
给孩子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2、双方身份证
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
3、医院出生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4、村居委会证明
有的地方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村居委会的证明信,证明内容大致有两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本村的村民,证明孩子的一些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全文6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