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金额标准
时间:2023-04-06 17:02:04 2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五千元(含五千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三千元(含三千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二)、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一千元

(不含一千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三千元(不含三千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三)、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行政机关确需拟定高于或者低于上述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应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30日后方可实施。

一、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此种行为是严重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第10条的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垄断货源、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处以通报批评、限价出售商品、强制收购商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货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罚金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处罚金额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