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在先的保护权利
时间:2023-04-01 17:41:37 3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先权是指依《商标法》并因时间或者程序在先而获得的、相对于依其他法律或者同样依《商标法》而获得的、根植于商标及其构成要素这一共同客体的其他权利而言,享受在先保护的权利。

一、恶意抢注是指什么

恶意抢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以不合理或非法的方式向商标局申请他人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

二、商标放弃专用权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人声明商标放弃了部分专用权,理论上这就意味着其他人可以继续使用这一部分,并作为商标的一部分另行注册。但实际上是,在先注册的商标即使放弃了部分专用权,依然会对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造成审核障碍,因为后者的出现可能对前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商标,损害到前者的权益。因而有可能无法获得商标注册核准。

三、不注册商标会怎么样

不注册商标有以下几个后果:1、没有商标专用权一个企业的商标没有在商标局注册,那么这家企业是没有商标专用权的排他权。也就是说,你可以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2、商标被抢注将无法再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一旦他人将企业的商标抢先注册,这个商标的最先使用的人如果不能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即使是提供了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人也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能扩大使用范围。3、存在商标侵权风险如前所述,商标的最先使用的人如果不能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可能存在被认定为侵犯他人商标的法律风险。

全文7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商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新时间:2024-01-25 14:15:10
查看商标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标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商标在先的保护权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商标在先的保护权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