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肖像权的赔偿
违反肖像权的赔偿: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二、哪些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行为: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三、肖像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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