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必须要符合的条件:
1、农村居民户除了有一个孩子在他们身边,需要建立单独的门户;
2、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
3、住房影响农村(镇)农村建设规划;
4、经主管部门批准,从外地迁入的农民没有住房。
一、如何办理自建房土地使用证
自建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7、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盖厕所算不算违建
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盖厕所一般不算违建。
如果没有超出允许的宅基地范围,一般不会算作违建。农村宅基地的违建判断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建筑面积是否超标、一个是建设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厕所属于住宅房屋的附属设施,只要有合法手续办理的建设许可,厕所自然也是属于住宅房屋的一部分,当然是可以建设的。但是厕所算作住宅的一部分,因此厕所的建设也必须同住宅房屋一起设计在合法的宅基地面积内,不能超出标准面积,否则也是可以算作违建的。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兴建自用住宅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丈量用地面积,并依法批准后,方可动工。竣工后,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对不合理分户超前建房、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和非农业户口的,不批准宅基用地。对已经“农转非”的人员,要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
通常情况下,都自然而然的认为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农村居民要想建造住宅,首先是要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搭建钢架棚,如果取得了城乡规划部门许可,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不属于违建,未取得的许可证是违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宅基地申请流程
农民要申请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由乡镇部门审批,并到实地进行考察验收,并给出审核的宅基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通过后,即可在宅基地上建房。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30至40平方米,人口越多,申请的宅基地面积自然越大。
3、申请人户口要在本村。而且城镇户口的居民是无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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