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公司是否与实际工作公司不一致?
劳动合同上的公司可能与实际工作公司不一致,因为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计条件,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的组织单位可以进行劳务派遣,劳务合同上的公司与实际工作的公司不同
第五十七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etc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定期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派遣员工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派遣期限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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