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租出去漏水漏到楼下谁负责地漏
房子租出去漏水漏到楼下由过错方赔偿负责地漏。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租房漏水的,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导致租房漏水的,租户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租房漏水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相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相邻权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两个以上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质上,相邻关系是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延伸或限制。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的不动产权利人是权利受限制的一方,因此取得必要便利的不动产权利人是权利得以延伸的一方,这种延伸是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所必需的。
三、相邻权纠纷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的处理原则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法律、法规对如果有相关规定的话,依照相关的法规,法律和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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