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开电动车的女子在强闯红灯时,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手受伤。事发后,女子驾车逃逸。民警经过循迹追踪,将肇事女子抓获。然而女子非但不配合民警调查,而且还拒绝赔偿伤者医药费用。12月4日,据海门三厂交巡警中队办案民警介绍,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女子王某(化名)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据了解,女子驾驶电动车交通肇事被拘留在海门尚属首例。
现年44岁的女子王某家住海门某镇。平时,王某在海门城区边陪读,边在一家企业打工。11月26日早上7时许,送完孩子上学后,王某开电动车沿着民生路由北向南行至省道336线红绿灯地段时,前方正亮起红灯,可王某没有停下,而是驾着电动车继续向前。就在她即将闯过红灯时,撞上了一辆从东边正常行驶过来的摩托车,驾驶摩托车的女子被撞摔倒在地。
见闯了大祸,害怕担责的王某竟飞快地开着电动车逃离了现场。过路的行人见状,立即报警。民警经过调阅监控,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的爱玛牌两轮电动车。根据肇事电动车的行车轨迹,民警跟踪进行排查。次日上午,民警在距事发现场数百米的一家企业内,找到了王某。
王某则声称,她不懂什么叫闯红灯,不是她撞摩托车的,而是摩托车撞了她。当民警把视频录像回放给她看时,王某才承认是她撞倒摩托车的。因受伤女子伤情较重,几天时间便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的伤者家属找王某要求其先给付点药费,遭到了其拒绝。虽经民警多次工作,王某却充耳不闻。
在多次工作无效后,警方根据交通法规,依法对王某作出了拘留处罚的裁决。接到拘留通知的王某这才傻了眼,她恳求民警不要拘留她,并愿意赔偿伤者医药费,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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