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一、租房人买的房子死亡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吗
租房人死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解除租赁房屋关系:
1、若无共同居住的人,原租赁合同就失效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
2、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1、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2、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原承租人去世孙子可以承租吗
原承租人死亡孙子可以承租,但是孙子不属于第一继承权人范围之列。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原住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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