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流转后可以重新出租,但受让人需要征得原承包人同意,才能将流转的土地重新出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受让人以转包、租赁等方式出让承包人出让的土地,应当征得原承包人同意。土地转让模式。土地交换是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为方便耕作和自身需要而进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得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不统一,大片土地被分割成小块。土地分割留下的种种弊端,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使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让以旧换新这种最原始的交易方式,走进农民的视野。土地租赁在市场利益的驱动和政府的引导下,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承租人取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人每年以实物或货币形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租户型、公司租赁型、反向租赁型等。关键是如何确保其合法性。让双方都放心。土地股份制又称“股份土地制”或股份合作制管理,是指在坚持承包人自愿参与的基础上,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设立股份公司。在土地所有权的过程中,要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与公司分享土地后,可以继续参与或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可以凭借土地承包权拥有公司股份,并可以按股份分红。这种形式最大的优点是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长期以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价值形式存在的。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又是利益的所有者,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重庆被国家批准为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率先在土地改革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开创了以住房为基地、以社会保障为承包地的九龙坡土地流转模式。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城市发展用地所取代,农民在城市得到了房子。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会保障,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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