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区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时间:2023-12-23 18:00:40 2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黔经信中小〔2011〕19号)?

第二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第四条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示范平台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

(一)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二)技术创新: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等服务,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创新资源共享。

(三)投资融资:开展多种金融服务工作,帮助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构建涵盖贷款、担保、信托、租赁、股权投资、集合债券、集合票据、产权交易等服务为内容的融资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供投融资信息发布、项目咨询投资、金融政策、金融知识普及等服务。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及失信惩戒机制。

(四)质量管理:提供质量检验检测,原材料性能测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大型加工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帮助企业申请相关体系和产品认证,参与质量评奖活动。

(五)信息化应用: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积极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六)创业辅导: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商务计划书编制、创业培训,以及工商登记等政务代理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服务;为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筹资融资、财税申报、法律援助等辅导服务和创业场地。

(七)人才培训:为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八)管理咨询: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诊断,帮助企业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指导企业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九)市场开拓: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推动企业拓宽营销网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现代物流、商务等服务。

(十)其他公共服务。

第七条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收入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收入占营业额的比例在50%以上。

(五)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产业园区、都市楼宇经济、中小企业专业市场等。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做到服务内容、流程、标准、收费和时间“五公开”;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七)积极参加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为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各市(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并填写推荐汇总表。省级有关单位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原件2份,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各市(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正式推荐文件;(二)推荐汇总表。

2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的“平台名称”项目加盖机构公章,并由申报单位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初审意见(省级有关单位可不填写)。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一)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3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工商部门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账务审计报告

申报上一年度账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会计师事务所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三)上一年度账务审计报告;

5

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申报单位的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四)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6

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

申报单位从业人员中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职称基本情况统计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五)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

7

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成效的评价?

统计签订了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填写《服务的中小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各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六)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成效的评价;

8

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提供申报单位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七)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年度监督审核)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年度监督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质监部门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年度监督审核)复印件;

10

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申报单位的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九)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11

得到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

获得各级政府扶持情况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审原件后退回,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政府相关部门

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十)得到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

12

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审原件后退回,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一式2份。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十一)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13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并加盖机构公章,原件2份,网上申报须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

《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申报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十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审查

3

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

4

公示

-->公示

5

审查

6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马兰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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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6987172-->

365个自然日-->

5个工作日

一、申报单位应当符合《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黔经信中小〔2011〕19号)第七条所列条件要求。二、申请提交资料齐全。三、有关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正确。

1、申报材料封面加盖公章;

2、《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平台名称”项目加盖机构公章,并由申报单位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初审意见(省级有关单位可不填写)。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丰华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73-->

5个工作日

省中小企业局根据申报单位行业类别,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黔经信中小〔2011〕19号)所定标准条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省中小企业局根据国家、省有关中小企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择优确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

拟建议准予行政认可;拟建议不予行政认可。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专家评审)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杨杰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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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6987185-->

5个工作日

专家组人员、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人员。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发现问题应指出并限时整改,评审须作出“合格”、“不合格”结论。

特殊环节(公示)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杨杰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85-->

15个自然日

社会大众。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公示期内无投诉的为“合格”,被投诉的进行复查,经复查确有问题的取消认定资格。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杨杰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85-->

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

1、准予行政确认;2、不予行政确认说明理由;

3、向申请人说明申诉的权利和方法。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绍清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174-->

365个自然日-->

5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准予行政确认核发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2、不予行政确认出具《不予行政确认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B007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十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并对省级及以上示范平台给予相应的扶持。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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