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老人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受理公证处;
3、遗嘱审查;
4、批准出证;
5、领取公证书。
遗嘱人申请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很难填写申请表的,可以由公证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字。
民法典中公证处如何公证房产遗嘱
民法典中公证处公证房产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申请的日期;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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