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案都是以协助调查的名义把人带走,传唤的理由有两种:
1、有犯罪嫌疑,传唤进行调查。
2、因为传唤过去的人可能和机关所调查的某个案件存在关联,而他们又必须通过询问这些人得到某些印证,也就相当于了解情况,充实证据的性质。
纪检委传唤人的流程程如下:
1、纪检委传唤人,需要出具盖章的传唤证;
2、被传唤人接到传唤证后,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还要书写日期;
3、被传唤人按照传唤证上的时间地点准到达;
4、被传唤人员到达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问话,并制作相应的讯问笔录。问话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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