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是不能获得的。获得房产之后,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非户籍也是可以进行房产变更的。
一、结婚时买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办
结婚时买的按揭房离婚时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分割方案:
一、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也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也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房屋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如果是婚前就支付了首付购房,婚后还贷的按揭房,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
三、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夫妻共同还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四、如果是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登记一方名字,但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无法证明出资的,则按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二、儿媳与儿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拆迁房也属于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房产。在《民法典》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分类的目的是便于夫妻二人进行财产分割。当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男女双方都不能剥夺另一方获取自己应得财产的权利。
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住房离婚应该怎么算
婚前住房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以个人财产所购房产,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而如果是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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