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财产分割。但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是不能获得的。获得房产之后,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非户籍也是可以进行房产变更的。
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1、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基本情形如下:
(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一)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增加配偶另一方为共有人的;(二)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变更为配偶另一方所有的;(三)登记为配偶双方共有的房地产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四)房地产共有关系由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或者由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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