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人伤赔偿范围:受害人因事故受伤的,可以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医疗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诊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住宿费等,以及必要合理的随访治疗费用、整形手术费用、营养费用等。受害人因治疗、休养不能正常工作的,还可以赔偿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是赔给车主还是赔给受害人
交强险首先是赔给车主的,然后由车主赔给受害人。
车险理赔的流程:
1.发生人伤,首先报案,把人送入医院,具体事宜再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都准备好,保险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2.对方的全责,可以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本人的第二个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3.发生双方事故,本人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和对方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
4.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本人,可以把钱给对方,也可以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
5.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三、交强险理赔需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n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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