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模式
20XX年XX月XX日一起涉嫌聚众斗殴案原告a同意委托王XX律师为本案被告a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在此,辩护人非常感谢XX区检察院和XX区法院给予的方便和支持。在开庭前,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经过今天的法庭调查,此案的事实已经查明。为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结合查明的事实,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法院参考。首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犯寻衅滋事罪时,辩护人对案件的性质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下列量刑情节,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1。在本案中,被告a是从犯。
1。这种挑衅不是由甲方引起的。2。从赔偿协议的内容来看,是由乙方的行为造成的,受害人的伤害是由乙方造成的,因此,本案被告人a是共犯。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是被告人有法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1。被告人有认罪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并认识到其行为的后果,应当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也承认了这一点,并提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请求法院采纳。
2。本案被告人以前虽有不良行为,但未成年时年幼无知,不是累犯,不应视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法律依据为《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司法机关第十一次联席会议》(检检检发[2011]396号)。被告认罪态度很好。辩护人注意到,从侦察到今天的庭审,被告人的供述是一致的,他没有逃避和推卸责任,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4。被告主动提出赔偿受害人。但案发后,本案另一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不再接受赔偿。被告不能表示他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但辩护人注意到被害人已经理解了被告的所有行为。20XX年XX月XX日,被害人在笔录中明确表示:我原谅对方的行为。因此,鉴于被害人的理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被告人供述案件”(试行)适用普通程序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从轻处罚。三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a符合自首条件。
根据被告人的多次供述,被告人被菜市场保安箱带走说明情况,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自首条件,可以从轻处罚。第四,被告家庭情况特殊。
主审法官和辩护人在接受委托时了解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被告人未成年时在上海工作,目的是养家糊口。被告未成年时在上海工作,因为他的父亲被发现患有白血病。原因是他父亲每个月都要按时化疗,家里付不起巨额费用。虽然近年来实行的农村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的压力,但仍使被告家庭无力支付此类费用。在上海,他靠开小吃店养家糊口和父亲化疗的费用。自从被告人被刑拘后,父亲每月的化疗已经3个月没做了,为的是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后,王某出来了,目前,父亲经营的一家小吃店勉强维持。
基于上述理由,辩护人认为建议对被告人从轻缓刑,上述辩护意见有望被法院采纳。
诚恳
XX市XX江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王XX律师20XX
辩护词格式严谨,内容必须符合案件事实,并以相关证据为依据。再者,未成年人在刑法上属于减轻处罚情节,因此对其进行辩护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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