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工程如何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未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签订,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工程款怎么结算
工程合同未签定的结算: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三、未签订合同的施工工程能竣工验收吗
没有签订建设合同的工程,如果已经竣工的,可以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有效,验收不合格,并且修复后又不合格的,工程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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