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按揭购房的办理手续通常如下:购房者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首付,要保存首付款的收据。接着要到银行填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到银行提起审查按揭贷款申请。然后到房管局办房屋他项权利证,用来证明该房产已有银行的抵押权。开立账户、银行支付贷款、购房者要按约还款。
首套按揭买房流程详解?
1、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2、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3、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4、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拥有人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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