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和订金哪个属于法律概念
定金属于法律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订金”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情形下视作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如下:
1.定金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
2.定金是双方行为,订金是单方行为;
3.定金担保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适用于有名合同;
4.定金一经给付,要不是不予退还要不是双倍退还;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需要书面约定吗
是的,定金需要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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