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违约金是否允许单方解除合同
支付违约金一般不允许单方解除合同。但是,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在此情形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
2.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3.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本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免除。
二、违约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
违约金和定金区别: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三、违约金需要开发票吗
违约金不需要开发票。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是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需要开发票的情形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但是收取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出具收据,写明支付违约金和收取违约金的人的姓名、住所;收取违约金的原因;违约金的数额;以及收取的时间等事项。
发票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当事人支付违约金的,一般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全文7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