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川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二、银川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5、宁夏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6、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书
7、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一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
8、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三、银川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流程
1、受理,申请人在受理期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或负责教师资格相关部门。学校统一将本单位申请者材料提交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2、审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委托宁夏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全部申请人材料(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根据专家审核结果,安排通过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决定,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起草公布认定结果的公文,公布通过和未通过认定的人员名单。公文下发之后,统一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送达,打印教师资格证书,并加盖教育厅钢印和公章。教育厅政务服务窗口通知各高校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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