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社保的,工伤后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公司有一员工,此员工是农村的,到我公司上班时,向我公司提出不用交社保,将交社保的钱直接给他就行了,他回老家交,我们也就同意了,三年多了,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及工伤保险,将交社保的钱直接打在他工资里了,在工资条上有显示;上个月中旬他骑电瓶车上班途中被轿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双方是对等责任;我想问一下,他能申请工伤吗如属于工伤,是他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社保的,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能申请工伤,你们单位需担责。
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畴;故此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他有权要求公司给他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依《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是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纳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因公司没有给他交工伤保险,依法应由社保承担的费用,将由你们公司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