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在传播作品中产生了自己的权利,即对出版物享有邻接权。也就是说,图书出版社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社对其出版的报纸、杂志社对其出版的杂志、音像出版社对其出版的录音、录像,享有署名权和版本形式权。
图书重印出版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图书重印出版者具有版式设计、出版等专有性权利。图书重印出版者具有如下义务:
1、严格按双方约报酬、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2、若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3、其他应尽的注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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