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在广州办理身份证更换手续,但是必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居住证。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都可以在广州申请办理。
一、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原居民身份证;
(4)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现居住登记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现居住登记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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