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认可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因为诊断、治疗和护理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确的损害后果;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发生多因一果,必须具体分析各自的原因和作用。
针灸的医疗事故案例
针刺人中穴导致中风患者死亡
某一女性患者,47岁。其丈夫代诉:患者有高血压史数年,4日前突发中风,出现肢体偏瘫,口角歪斜。证见面色潮红,舌质红而少苔,头晕头痛,舌强,语言不清,四肢抽搐,脉弦细长,血压24/16千帕(180/120毫米汞柱)。此为阴虚肝旺,水不涵木,风中于经。治拟滋阴潜阳、平肝熄风、活络化痰。方以天麻钩藤饮配九转还魂丹、苏合香丸、生姜汁汤并服。连服3天后,诸症悉减、神志渐清,语言略出,建议其转脑内科进一步诊治,并再三嘱其家属,暂勿施针刺疗法。转诊后第2天上班时,病者家属来门诊,诉说昨晚某朋友来看望病者,并自告奋勇给予针刺以助康复,穴取人中等,结果当刺入该穴不久,病者心跳突然停止,抢救无效而死亡。
实验已证明人中穴有明显的升压效应。
为了预防中风病者针刺人中穴后出现再中的意外事故,术者在操作时要注意几个方面:首先,应谨慎选择病者,除了急救必须急用外,对血压过高且不稳定的有动脉硬化史的病者,尤其是有中风史者,一般应暂勿针刺之,待血压平稳、病情稳定后,再施行针灸疗法。其次,宜注意操作,对于中风病者,针灸时以仰卧位为最佳,穴位的选择要少而精(尽量少用人体较敏感的穴位,如人中、涌泉、十二井穴等),避免进针疼痛(对初次接受针灸或情绪易于波动.有畏惧心理者,针前应多作解释,以消除其思想负担);施术时手法不可过重过强烈,一般以轻、弱刺激为宜,可间断依法行针数次,留针时间宜短些(5—10分钟左右);出针时要用干棉球压迫针孔片到,既可避免穴位出血,又可通过局部按摩来减轻其痛感。最后,在施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病者的反应,若有异常情况,则马上给予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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