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医保转到成都的办法
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并持身份证、社保卡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办理医保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二、办理流程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4、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三、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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