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与走私的区别如下:海外代购商品数量有限,且一般受到海关监管,代购人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因此海外代购一般是合法的;而走私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的行为,因此走私是违法的。但是如果代购人偷逃税款的也可能构成违法。
海外代购多少算违法
法律规定属于合法代购的情形为: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除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以外的物品,用于个人自用,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或虽超过5000元但属单一品种、单件物品,且仅限自用、数量合理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如果携带物品数额、价值巨大或非本人自用,则属于非法代购。如果代购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存在不如实报关接受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行为,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即构成走私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即构成走私罪。多次走私,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如果转售者或购买者明知是非法“代购品”而转售或购买的,其行为同样涉嫌违法。《海关法》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应按走私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所以购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我国《刑法》也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构成走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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