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日记账登记的一般要求是: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凭证齐全、内容完整、登记及时、帐务一致、数字真实、表述准确、字迹工整、摘要清晰、查阅方便、无回忆、无遗漏、记录良好、按时结帐;及时补货,按规定方法更正错帐等。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的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核对的收付记账凭证记账。
现金出纳在办理收付业务时,应认真审核收付凭证,并将审核后的收付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作为现金日记账登记的依据。原始凭证上有“记账凭证”字样的,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也可作为记账依据。
2。记录的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不得随意增减。
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及对应科目应记录在每个科目中。经济业务概要不应过于简短,而应能清楚地表达业务内容,以便事后核对。分公司逐笔记账,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同时登记,收支相抵后余额也不得登记。登记后应逐项核对。核对无误后,在记账凭证的“账页”栏中打“√”表示已登记。3。逐笔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为了及时掌握现金收支情况,现金日记账必须当天记账,当天结清余额;一些现金收支业务频繁的单位也要随时结清余额,掌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4。必须连续注册。不允许跳过行或分开页。不得随意更改或撕下账页。
现金日记帐采用固定帐簿的帐簿,其账页不得以任何理由撕下,无效的账页也应留在帐簿中。会计年度内,帐簿未用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帐簿或复制帐页。记账时,必须按页码、行号、位置顺序登记。不允许跳过行或分开页。如果不小心发生,应在空白页或空白行的中间画一条线,或用“这行是空白的”和“这页是空白的”标记,并由簿记员盖章以显示责任。
5。文字和数字必须整齐、清晰、准确。
注册写作时,不要乱造简体字,不要使用谐音,不要写奇怪的字体;摘要文字要靠近左行;数字要写在金额栏,不要过格、错位、参差不齐;字号字号要适中,靠近线,并应有适当的间距,一般应占网格宽度的一半,以便按规定的方法改正错误。在记录金额时,如果是一个不带角分的整数,应在角分一栏写上“0”,不能省略或用“1”代替。一般情况下,阿拉伯数字可以从左向右倾斜,使账簿整洁、清晰。为了防止字迹模糊,不要在墨水不干的时候翻开账页;夏天可以在腋下垫一块软布或硬纸板,以防出汗。
6。用笔,用蓝黑墨水写。请勿使用圆珠笔(银行存折除外)或铅笔。
但是,根据红字冲销凭证,以红字登记的业务可以以红字记录。
7。每笔账页入账后,必须按规定转账。
为了便于计算和理解日记账连续记录的累计金额,并将前后账页的总数据连接起来,在每个账页登记结转到下一页时,应执行本页的总金额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一页第一行的有关栏中,摘要栏应注明“上一页”和“前一页”字样。你也可以在这一页的最后一行用铅笔找到总数和余额。核对无误后,在下一页第一行用蓝黑墨水写上一页的总金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写上一页。“过下一页”的金额和余额不写在本页最后一行。
8。现金日记账余额必须逐日结算,每月余额必须按规定结算。
现金日记帐中不应有贷方余额(或红字余额)。
9。当记录有误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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