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
在保企业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性,所以清偿完清算费用、共同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分配担保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要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
(2)员工名册、考勤记录;
(3)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同事证言等。
通过以上的证据,即可以证明跟公司之前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1)工资欠条;
(2)公司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注意,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确定,口头约定一般难以证明。
全文6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