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属强制迁出的方法具体如下:
1、在目前法律下,强制迁出是无法处理的,法院也不受理这部分案件,户主没有用办法让非亲属户口没有办法强制迁出,但个人是可以迁出的;
2、可以和非亲属协商,让非亲属持有关证明文件到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如持有户口本身份证,还有迁入地的接受证明或者准迁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迁出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2、准备好资料后,迁户口的申请人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变动审批表;
3、派出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上级户政部门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领取准迁证,并把户口迁出。
户籍迁出能委托亲属办理?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该项是可以委托户主办理的: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户籍迁移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明由农村前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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