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填什么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填父子、父母、母子、母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在哪里开
在我们进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时候,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出生证上明确其父亲、母亲姓名,由该派出所户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我们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出具的,而且,我们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需要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们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是一定要进行出具委托书的。
亲属关系证明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吗
亲生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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