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公司资本100万实缴多少
公司注册资金分为实缴和认缴。实缴制度意思是公司在注册的时候,投资人就必须向公司账户缴足投资额,或者首次缴20%,其余两年之内缴足,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如果不缴足就无法注册公司,这就是注册资本实缴制。
而现在改革之后,新的政策是注册资本认缴制,意思是首先国家不再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注册资本,而且不再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向公司的投资时间,甚至也可以在20年内向公司投资就可以,完全由股东之间自己约定。这样就相当于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了,极大了支持了各位创业者。
现在,注册个100万的公司,不需要到银行开户,也不需要把100万存到银行,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就可以了,这100万还是要交的,只是不用马上交,在公司章程规定2、5、10、20年缴清(等于是分期付款的意思),这就是注册资金认缴制。
二、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具体的要求
自今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2013年度的最新修订内容开始正式生效。此次《公司法》修订共涉及十二个条款内容的变化,并集中体现于公司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公司资本缴纳制度两大方面。
新公司法的两个新内容,从宏观上解读上述法律条文修订的核心要旨,可以总结为两个主要方面:
1、取消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限额。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即完全由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自行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彻底改变了在我国沿用近二十年的公司法定资本制。此外,从公司法修订后其他条文中仍规定有股东认缴出资的制度内容来看,公司法似乎又并未允许所谓零注册资本的公司存在,否则并不存在继续规定股东认缴出资的必要性。
2、取消股东实缴出资的比例与时间限制。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于公司设立时只需认缴出资,即申报其拟持有的公司出资数额。至于股东认缴出资后,具体应于何时实际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数额,以及实际缴纳出资的最低比例要求,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通过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者均不再作规定,均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自行确定。除此之外,只有对于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对外公开募集股份之前,发起人应实际缴足其认缴的股份。
三、注册资本出资过低的法律风险
股东出资过低可能无法享受有限责任。
现代公司制度的典型特征之一为有限责任制,即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于超过其出资范围的债务,股东并不负有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制的适用又以公司资本的充实为前提,当公司资本数额与公司对外举债数额之间存在明显或者严重差距时,可能导致公司遭遇法人格否认,股东将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修订后的公司法虽然没有限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如果股东出资数额过低,导致公司明显缺乏偿债能力,股东就可能因此丧失有限责任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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