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立案程序如下:
1、当事人应当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3、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自诉案件的办理流程应该怎么走
若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的,则具体办理流程首先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求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的案件种类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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