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因此,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一并予以考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员工被解雇赔偿金怎么算
(一)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三)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四)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五)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六)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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