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浈江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浈江区人社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浈江区人社局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审批的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浈江区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浈江区人社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审批的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有无特殊环节
有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规定和要求
审查量化表
书面核查
0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
2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说明
审查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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