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通化市廉租房如何申请
1、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走访、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审核。
2、初审通过的,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或者工作单位及区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3、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初审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5、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回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由其通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
二、吉林省通化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享受低保(特困)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1)烈属;
(2)市级以上劳模;
(3)市社会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家庭;
(4)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
(5)55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6)享受低保(或特困)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实物配租保障标准
按建筑面积一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二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房不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给。
廉租房的户型
国家、省严格控制廉租住房面积标准,我市廉租房户型分一室户和二室户,配房标准根据申请家庭人员结构进行配租。
全文6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