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身体不好丈夫有抚养义务吗
时间:2023-07-23 10:52:40 2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另外,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如果离婚的话,则妻子不能够再要求男方履行扶养义务,但是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离婚后妻子可否承租丈夫租的公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离婚后双方均可租公房;

1、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的住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2、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3、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对方屋承租权的;

5、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6、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7、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此外,你们夫妻都有权承租公房的前提下,一般抚养子女一方,有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或无过错的一方,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承租权解决住房又确有困难的夫妻一方,可以调解或判决由其暂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像你这种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完全有权利承租你丈夫婚前承租的公房。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抚养义务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后妻子身体不好丈夫有抚养义务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后妻子身体不好丈夫有抚养义务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