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另外,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如果离婚的话,则妻子不能够再要求男方履行扶养义务,但是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离婚后妻子可否承租丈夫租的公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离婚后双方均可租公房;
1、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的住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2、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3、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对方屋承租权的;
5、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6、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7、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此外,你们夫妻都有权承租公房的前提下,一般抚养子女一方,有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或无过错的一方,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承租权解决住房又确有困难的夫妻一方,可以调解或判决由其暂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像你这种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完全有权利承租你丈夫婚前承租的公房。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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