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男子欠赌债持刀入户抢劫致2死,入室抢劫判刑多少年
因网络赌博欠下赌债无力偿还,男子持刀入户抢劫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
2021年5月26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某抢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宣判。5月27日,广西河池中院对此案的审理过程进行了通报。
被告人何某因网络赌博欠下赌债无力偿还,遂产生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案发前曾两次爬进被害人赖某喜位于罗城县龙岸镇平安街的家中踩点,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准备了作案工具。
2020年6月4日2时许,何某携带匕首、手电筒、铁丝等作案工具,驾驶电动车到赖某喜家后门,戴上头套、手套等作案工具从后门进到赖某喜家的一楼大厅。
何某因担心盗窃被发现,便掏出匕首朝睡在一楼大厅床铺上的被害人杨某鸾颈部捅了一刀,后又持匕首朝杨某鸾胸部、背部等部位捅了数刀,致杨某鸾不能动弹后,何某沿着楼梯走道到二楼左边第一个开灯的房间,跳上床持匕首朝睡在床铺上的被害人赖某奕(时年14岁)的颈部、胸部、背部等部位连捅数刀。
杨某鸾、赖某奕被捅后当场死亡,赖某喜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户抢劫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何某蓄谋已久,持刀入户抢劫致二死一轻伤,手段恶劣,行为暴虐残忍,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被告人何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何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赖某喜、刘某秋等人经济损失共计56182.9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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