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成员变更手续:公司章程里对此类变更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股东会开会作出决议,然后凭决议到所在地工商作变更登记即可。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一、监事能由股东担任呢
监事能由股东担任,《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股东不能担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为什么没人愿意做监事
监事需要履行一定职责,监事的主要岗位职责就是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原则上来说,监事的权限最主要的就是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通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若监事任期届满,公司可以召集股东大会进行补选,连选则可以连任。若监事任期届满且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三、董事范围董事任职期限
董事任职期满,法律规定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可连选连任,但具体任职期限由公司章程在三年以内作出规定。董事任职期限未满前,可以依法行使董事职权,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不得随意解除其职务。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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