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履行。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的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因承租人原因不能使用租赁物的,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
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备案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满足下列条件,而且哪怕租赁合同不进行备案,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也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全文5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