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范围与换乘行为
1.区域范围
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
2.换乘行为
指前一次刷卡(包括公交车上车刷卡和轨道进站刷卡)和后一次刷卡(包括公交车上车刷卡和轨道进站/出站刷卡)的时间间隔在120分钟以内,即认定为换乘行为。具体包括:
(1)公交换乘公交;
(2)公交换乘轨道;
(3)轨道换乘公交;
(4)轨道换乘轨道。轨道换乘轨道是指在轨道规定的超时时间内(120分钟),进站刷卡与出站刷卡不在同一条线路上的出行行为。
注:有轨电车视为公交。
二、奖励范围与奖项设置
1.奖励范围
(1)市民卡:包括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即市民卡A卡)、苏州市民卡B卡及衍生卡、吴江市民卡、吴江市民B卡及衍生卡;
(2)苏州通卡;
(3)轨道计次卡。
对于已经享受特殊优惠的月票卡、高龄卡、学生卡、爱心卡、劳模卡等特惠群体,不在此次奖励范畴。
2.奖项设置情况
(1)奖项周期:每月1次,一年12次。
(2)奖项设置: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每(月)次奖励,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80名,二等奖800名,三等奖3900名,共计4783名。各档次奖项额度见下表。
奖项额度数量
特等奖2000元3
一等奖500元80
二等奖200元800
三等奖50元3900
合计4783
(3)奖励方式:采用市民卡充值的方式。
(4)实施期限:奖项额度及奖项设置每年公布一次。
三、奖项
1.奖励规则
(1)在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每月由苏州市**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卡的换乘次数进行统计。换乘次数统计按市民卡、苏州通卡或轨道计次卡本卡交易数据来统计;已退卡销户的卡不参与统计,换卡后旧卡与新卡合并统计换乘次数,以新卡卡号参与活动。
(2)各档次数据池,特等奖在月度换乘次数排名在前1万名的市民卡、苏州通卡、轨道计次卡中抽取(若第1万名存在并列,则与第1万名换乘次数相同的卡亦列入奖励范围);一等奖在月度换乘次数排名前5万名中抽取(若第5万名存在并列,则与第5万名换乘次数相同的卡亦列入奖励范围),二等奖在月度换乘次数排名前10万名中抽取(若第10万名存在并列,则与第10万名换乘次数相同的卡亦列入奖励范围),三等奖在月度全体换乘的市民卡、苏州通卡、轨道计次卡中抽取。详见下表2
表2各档次奖项数据池
奖项数量数据池
特等奖3月度换乘次数排名前1万名
一等奖80月度换乘次数排名前5万名
二等奖800月度换乘次数排名前10万名
三等奖3900月度换乘次数≥1次的
合计4783
(3)抽取顺序:由于不同奖项的数据池不同,抽取顺序依次为:①特等奖,②一等奖,③二等奖,④三等奖,每期每张卡片只能获得奖项一次。
2.奖项产生情况
(1)奖项产生时间:在**广电总台911新闻直播间内,在公证处全程监督下由按顺序系统随机产生,并现场公布卡号。
(2)查询:市民可通过指定的市民卡服务中心、市民卡网站、962026热线、苏州市民卡APP和苏州市民卡微信等咨询查询。
(3)奖项领取:特等奖领取地点设置在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桐泾南路296号)公共交通信息中心一楼西大厅;一、二、三等奖在指定的市民卡服务中心进行领取(指定的市民卡客服中心详见附件)。领取公共交通乘车资费奖项时需携带奖项产生的市民卡、领取者身份证;轨道计次卡持卡人领取公共交通乘车资费奖项时需携带奖项产生的轨道计次卡、领奖者身份证、市民卡。
(4)领取期限:自产生奖项之月起12个月内有效,超过12个月视为自动放弃。
(5)相关税费:公共交通乘车资费奖项属偶然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规定,奖项获得者领取公共交通乘车资费奖项时需缴纳奖项20%的个人所得税;苏州市**有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奖项发放时进行代扣缴纳。。
四、相关事项
自2014年7月1日起,取消解放西路换乘枢纽内的免费(优惠)换乘试点政策,实现市内换乘政策的统一。
信息查询渠道:
1.市民卡指定服务网点(领奖网点一览表中2~9网点)
2.市民卡网站http://www.szsmk.com/wap
3.市民卡热线:962026
4."苏州市民卡”或"szsmk001"微信平台
每月奖励名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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