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区别部门规章及行政法规这两种重要的法令形式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其各自的含义及特征。
它们分别由不同机构进行制定,而且在法律层次方面存在差异;从概念内容看,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进行制定,而部门规章则主要来源于国务院下设的各部委的规划与实施。
更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明显高于部门规章,因为它是由权威性较高的国务院直接发布并强制执行,而部门规章则需待本部门批准核准后才能生效,且必须遵循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否则将会被视为无效。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由组织起草。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