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二、如何按从租计征申报房产税
通过增加税收来调节市场,其实和通过提高价格来调节市场是一样的,只有在供不应求,或者是需求弹性大的市场中才有作用。现阶段,住房需求仍是刚需,增加房产税,售房者很容易就将税负转移给购房者。那种以为开征房产税会打压房价,纯粹是忽悠人,不过是政府在地卖得差不多的情况下,想找一个新的收入来源。这两年房价略为平衡,靠的不是抑制投资性房产需求,而是各种限购措施,象计划经济年代票证式的价格平稳。除非出现城市化进程结束,住房需求低于住房供给,开征任何房产税都是政府收取购房者利益。与调节房地产通过增加税收来调节市场,其实和通过提高价格来调节市场是一样的,只有在供不应求,或者是需求弹性大的市场中才有作用。
综上所述,通过增加税收来调节市场,其实和通过提高价格来调节市场是一样的,只有在供不应求,或者是需求弹性大的市场中才有作用。现阶段,住房需求仍是刚需,增加房产税,售房者很容易就将税负转移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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