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待遇可否先行支付申请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全文4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