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包括法院驳回再审、逾期未裁定或再审判决有错误。检察院应在3个月内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建议或抗诉。当事人不得重复向检察院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
1.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2. 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
3.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再审改判后的救济途径
再审改判后的救济途径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如果您对再审改判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首先,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再审改判进行审查。其次,您可以向相关的监督机构或律师协会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最后,如果您认为再审改判存在重大错误或违法行为,您还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请注意,具体的救济途径可能因地区和案件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包括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作裁定或再审判决有明显错误。检察院应在三个月内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建议或抗诉。再审改判后的救济途径包括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向监督机构或律师协会投诉、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具体救济途径因地区和案件类型而异,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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