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加再审案件的数量?被申请人
在再审令中直接受审,未被发回再审的,当事人无权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或者反诉;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再审
是否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增加再审程序中的当事人
中止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184条关于申请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第2条。(即最新版《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六个月)
第5条:外人对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主张权利,不能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作出原判决,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送达本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出具调解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执行过程中,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4条的规定办理:该条规定,申请再审的主体不限于原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当事人,也不限于局外人,最新版本的《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交;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二款、第十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审理特定范围内的再审案件。
再审请求或者在支持当事人请求的抗诉范围内。变更或者扩大再审请求范围的,不得超过原诉讼的范围。但是,除非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依法要求增加或者变更原审请求权,原审未经审理,客观上不能构成其他诉讼的
再审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最新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p>在再审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增加当事人,应当视情况处理。如果再审令直接提交审判,而没有发回重审,则当事人无权增加或更改索赔或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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