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完善工程技术资料,提高施工过程控制,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根据我厅闽建科[2002]34号文件的要求,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现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56—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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