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地补偿标准
时间:2023-05-02 17:53:03 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国家建设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时,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丧失土地权利的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如下:1。耕地征用补偿费为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由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征用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收入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无收入的耕地不予补偿。柴山、滩涂、池塘、芦苇塘、经济林地、草地、牧场等经营性非耕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征用的土地,按照相邻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征用土地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根据工程造价,赔偿多少钱。⑤在城市郊区征用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标准是:10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7000-10000元;50万人口以上1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5000-7000元;1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支付3000-5000元每亩被征用的菜地都将被支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述标准制定本省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限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在郊区征用菜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菜地开发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向被安置人支付安置补助费或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经安置人员同意的人员。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特殊情况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律师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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